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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版 2024年06月13日 要闻 扩展 收缩 默认

中山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再次升级
二手房过户业务实现“税费同缴”
  本报讯(记者 李红 通讯员 王华丽)记者6月12日获悉,市自然资源局已联合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服务,这是继2023年全面推广二手房过户与水、电、气网一体化联办服务以来,中山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的再次升级。

  近日,市民陈女士在中山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二手房过户,一次性缴清了登记费和税费。这是中山市成功办理的首宗“税费同缴”业务。陈女士感叹道:“以前需要跑两个窗口才可以把税费缴完,现在只需在手机上轻轻一点,就能一次缴清,真是太方便了!”

  此前,市民群众在办理二手房过户业务时,需分别办理登记费和税款。如今,通过“税费同缴”服务,用户可将涉及的不动产登记费、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通过线上支付渠道一次性缴纳。缴费后系统自动进行清分入账,待不动产登记完成后即可出证。这一措施简化了办税缴费流程,减少了办事群众的跑动次数以及窗口收费人员的工作量,缩短了群众办事时间。

  记者了解到,“税费同缴”服务的实现依托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的总对总服务和技术支撑。市自然资源局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和金融机构的相关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税费信息的协同共享,达成“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税费同缴”打破了跨部门支付壁垒,通过信息集成、流程集成和数字赋能,在简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的同时,大大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企。目前该服务模式率先在二手房交易(非单家独户)转移登记业务中开展,后续将积极拓展“税费同缴”应用场景,拓宽服务适用范围,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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