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月”到“一日” 商事纠纷化解更高效
“货款我司肯定认,但违约金15万实在是太高了,我司现在资金真的很困难,并非有意违约,能不能先解封我司的账户,解了燃眉之急,公司承诺分四次付清欠款。”
“不行,万一我同意了你又不给钱怎么办。”
“被告确实是经营有困难,无法短时间支付完欠款,不如大家各退一步,等被告履行完第一期款项后,再解封被告公司账户。”
“双方签订调解笔录后,如一方未按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依据调解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原被告双方的争执,黄圃法庭承办法官吴婷与南头商会调解员梁锦星发挥各自的专长,协调两位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签署了分期支付款项的调解协议,一起涉案金额达二百多万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就此化解。这是去年发生在市第二人民法院南头商事巡回法庭上的一幕,也是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培育打造“法院+商会”一流商事纠纷化解品牌的生动实践。
近一年来,位于南头商会诉调对接工作站内的南头商事巡回法庭,每天都会上演类似的情景。黄圃法庭四级高级法官卢钊洪介绍,“法院+商会”诉调衔接机制,是整合法院和商会优质资源,通过司法途径赋予非诉讼调解结果以司法效力,发挥法院能动司法和商会协调服务作用的一种调解机制。
“以往走诉讼途径,过程十分繁琐,双方冲突很尖锐,涉案双方常常要一至两个月才能走到调解程序,通过商会组织调解,则容易很多。”卢钊洪介绍,当前商会调解的情况有两种:一是法院将未审判的诉讼案件委托给商会,通常在十天左右能调解;二是当事人主动向商会申请调解,最快一天能达成和解。具体的调解形式也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法官负责法律审查、做好指导工作,商会调解员负责具体的调解,双方默契配合,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时间成本。
据了解,黄圃法庭的7位法官每人每月都至少会过来开一次庭,法庭还会不定时地组织法官为商会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商会调解员以及商会会员前往法庭观摩庭审现场,让大家在交流与学习中不断提升调解能力。
■从“双输”到“双赢” 企业营商环境更和谐
为何要创建“法院+商会”这一诉调衔接机制?没有人比南头商会会长、中山市泰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梁会华更清楚其中的缘由。
作为一名本地资深企业家,梁会华深知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挑战与困境。特别是在2010年前后,南头镇民营企业进入蓬勃发展阶段,经济活跃度显著提升的同时,企业间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看似微小的矛盾,若处理不当,往往会对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如,有些企业与上下游供应商因合作细节而产生矛盾纠纷,虽然耗费很长时间打赢了官司,但长期积累下来的合作关系也就此破裂。对于企业和社会而言,这是一个“双输”的局面。
“商会作为企业的‘娘家人’,能与企业和个人精准对接,容易产生共情、共理,有责任也有优势为企业排忧解难。”梁会华表示,他自2011年当选南头商会会长以来,始终致力于探索解决企业共性问题的有效途径,努力在商事纠纷中发挥商会的调解作用。但由于商会的调解结果不具有司法强制力,有时现场调解得很顺利,双方走出商会的大门后,约定便作废。梁会华深刻意识到,要解决日益增长的企业矛盾,仅仅依靠商会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在此背景下,2011年起,南头商会在南头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推动下,配合黄圃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共同探索“法院+商会”诉调衔接机制。2013年,黄圃法庭-南头商会诉调对接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法庭以工作站为具体实施平台,不断加强对商会的指导,提升商会组织的调解能力水平,共同探索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动化解方式,“法院+商会”诉调衔接机制由此逐步成型。
2023年,黄圃法庭以深化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探索重塑具有中山特色的“枫桥经验”新路径,在诉调对接工作站设立“商事巡回法庭”,并按照现代化科技法庭标准进行硬件设施建设,发生在南头镇内及周边镇街的部分商事案件,均可通过商事巡回法庭就近审理,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今年7月,黄圃法庭就携手南头商会,在商事巡回法庭以线上形式成功调解了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法官和商会的共同调解下,我们减免了4万元的诉求,被告也同意分期偿还欠款,法院更是当场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也算是给我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该案原告李先生(化名)感叹,原本以为“打官司”,大家会闹得很难堪,没想到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下,这场纠纷竟能以如此体面的方式化解。且被告方的还款压力小了,企业也能维持正常运转,真正让“双输”变成了“双赢”。
■从“商事”到“三不限” 调解服务领域更宽广
走进位于南头商会的诉调对接工作站,各种各样的荣誉牌匾挂了满墙,在这些金光闪闪的牌匾中,不乏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联合授予的“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称号,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社部、全国工商联联合授予的“突出商会调解组织”称号。这些荣誉的获得,不仅是对黄圃法庭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法院+商会”诉调衔接机制成效的最好证明。
南头镇党委委员肖笛介绍,随着该机制的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员工受惠。一方面,“法院+商会”诉调衔接机制整合了法院和商会的资源,简化了部分程序,使得纠纷能够更快地得到解决,有效降低了企业为解决纠纷而增加的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另一方面,通过调解而非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助于保持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避免因诉讼导致双方关系破裂,为企业创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此外,法院和商会在合作过程中会提供法律培训、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从而降低潜在的法律风险。而商会也会针对行业特点和企业需求,结合法院的专业法律知识,为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卢钊洪介绍,随着去年商事巡回法庭的成立,其所受理的案件类型和受理范围也比以往更多、更广了,总结起来就是“三不限”:不限于商事案件,不限于本地企业,不限于本地人员。
具体来看,目前的受理案件范围主要有四类:一是调解双方或一方是商会会员的合同纠纷案件、侵权行为案件;二是会员单位或镇人社分局转递的工伤、劳资纠纷案件;三是法院委托工作站调解的简易经济纠纷类案件;四是法院认为适用诉调对接的其他民商事案件。
今年3月,黄圃法庭正式推行“心理疏导+家事调解”审判模式,再次为这一机制注入新的活力。诉调对接工作站也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拓宽了调解服务领域,为南头镇企业和员工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
据统计,2024年1月至今,南头商会接受法院委派及成功调解案件共334件,调解率达到97%,化解纠纷金额6364万元。这些数据的背后,是黄圃法庭与南头商会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法院+商会”诉调衔接机制优势的体现。
“眼下,我们与商会正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平台建设,让双方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交流案件信息、企业动态和行业趋势。同时,定期举办联合工作会议,分享经验、总结问题,并共同制订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卢钊洪表示,通过这些举措,将持续提升“法院+商会”诉调衔接机制的效能、打响“法院+商会”一流商事纠纷化解品牌,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本报记者 付陈陈 通讯员 顾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