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勇健介绍,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自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和前置范围进一步调整扩大,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更加健全,行政复议决定体系和监督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效能显著增强。
新法实施以来,我市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2929宗,受理2900宗,收案数、受理率都创历年最高。审结2715宗,同比增长64%,复议后进入诉讼案件540宗,行政复议阶段实质化解率达81.6%,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彰显。
据悉,今年以来,中山市聚集营商环境、强化监督功能、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方面,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中山市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积极转变案件审理思路,强化部门沟通交流,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制定《中山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指引》,通过调解和解形式结案386宗。
中山市复议机关积极推动工作触角向案前、案后延伸,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中山市建立行政复议审查情况预通知纠错制度,对个案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提醒”措施,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季度通报制度,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采取季度通报方式,指出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今年以来,中山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直接纠错案件51宗,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为100%。
中山市复议机关在全市各镇街建立行政复议和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站,通过纠纷排查、引导分流、联合调解等机制,将调解实时、动态地贯穿于接待、受理、审理等各个环节,从而实现8成以上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