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公布的措施放宽了有关净资产审查及计算的规定,申请人通过全资拥有的合资格私人公司的投资也可计入合资格投资金额内。具体措施还包括,申请人只需要证明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6个月(优化前为两年)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等。
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相信优化措施将鼓励更多投资者参与“新计划”,与家族办公室的税务宽减制度产生协同效应,推动香港家族办公室业务的发展,巩固香港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枢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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