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BQ900XXA)在不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486-2024)-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第4.3.1等要求,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培训条件的情况下,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培训。你(个人)作为中山市生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负有直接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你(个人)作出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用直接、邮寄等方式皆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请你(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急罚〔2024〕一科-19号),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六楼,联系人:陈先生、华女士,联系电话:0760-8839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