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秦燕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任命吴朝晖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
任命梁华乔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坦洲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张航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魏立明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邝羽为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其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巫洁涛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翠亨新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敏芳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林思静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志建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张炜立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郑安淇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严明月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郭敏清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仇乐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瑄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忠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鸿锐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黄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杨霞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钰琼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