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电话:88238331/88329127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
声 明
马曼霞是位于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12号品峰花园4期27幢23卡之一的房屋产权人,于2021年6月17日与中山市美居优选商贸有限公司(叶伟娟)签订了租赁合同,将该房屋租给其作为中山市美居优选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伟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6JBN1XU的经营场所。现声明解除与中山市美居优选商贸有限公司(叶伟娟)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的使用权。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曼霞
声 明
何宏远是位于中山市石岐区博爱三路9号第1幢四层1-423之一的房屋产权人,于2014年3月1日与刘永宁签订了租赁合同,将该房屋租给其作为中山市广卫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子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09569661XN的经营场所。现声明解除与刘永宁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的使用权。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宏远
■黄建新遗失《墓地使用证》1本,墓区、行数、位数为:福安一区27行9位,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