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对接落实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和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项目,将原按部位、按手法、按器具实施的“灸法”等44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价格项目,“贴敷疗法”等37项规范整合为18项中医外治类价格项目;同步废止81项原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修订“红外线治疗”项目,简化计价方式,部分项目计价单位由“穴位”统一调整为“次”。以“颈部疾病推拿”为例,最高限价98元/次,覆盖手法治疗及器械辅助操作的人力与基础耗材成本。
“此次整合后的项目边界更清晰,有助于规范诊疗行为,让定价更合理。”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这些价格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整合后的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通知》自4月3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