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春就做好今年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学思践悟,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立法方面,要聚焦重点领域,适应改革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增强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监督方面,要依据新修改的监督法,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推动监督创新;代表工作方面,要明确代表角色定位、职责使命、权利义务,把握好做好代表工作的实践要求与工作路径。
二是精准发力,推动人大工作见实效。要落实好“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原则,确保法规“小快灵、真管用、有特色”。要聚焦计划规划、预算、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助力构建“4+6+N”现代化产业体系;要贯彻好新修订的代表法,深化“两个联系”,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山市域样板。
三是协同联动,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效能。要压实责任链条,提高政治站位,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确保工作高效完成。要激发代表活力,组织好闭会期间活动,发挥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强化要素支撑,发挥咨询专家作用,运用“数字人大”提升监督水平,加强宣传,讲好人大履职故事。
市委常委、副市长叶红光出席会议,对政府系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支持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出明确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凯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符英、秘书长余振孝出席会议。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及各专工委负责人,各镇街人大和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