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填写公众意见表,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宿云 17703098652,邮箱294774032@qq.com,地址: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吴栏村祈康三街1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6月9日~6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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