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三会”议事规则的修正草案,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同意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及其审议意见提请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全市23个镇街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清单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山市的实际市情,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对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激发镇街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清单发布后,尽快完善配套措施,加强宣传培训,确保各级各部门准确理解和执行清单。同时,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及时跟踪清单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切实将清单的作用落到实处,为基层减负赋能,推动基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决定任命李翔宇为中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彭勃的中山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林凯、吴军、王超刚,秘书长余振孝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陈晖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虹,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黄文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嘉浩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