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环境部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了这一情况。他说,从重点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4%;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7%。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至Ⅲ类)断面比例为90.4%,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8%,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至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8%,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8%,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