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添添装卸队,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5〕第8号,还款金额:72050.00元;
中山火炬开发区斯凯五金制品厂,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5〕第10号,还款金额:59360.00元;
中山市晟昌佰利木业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5〕第11号,还款金额:88598.40元;
淮安海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5〕第12号,还款金额:171166.37元;
中山市东凤镇添添装卸队,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5〕第14号,还款金额:66000.00元;
江苏昌仕达五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5〕第15号,还款金额:47895.51元;
朱继全(原中山市坦洲镇信诚木制品厂),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5〕第16号,还款金额:55960.00元;
中山市横栏镇大上照明电器厂,文书编号:中社稽决催字〔2025〕第18号,还款金额:55189.15元。
上述受送达人须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追偿决定,联系我局还清款项,逾期仍未履行,送达人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林玉仪,电话:0760-88361295,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8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