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培训条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培训案中,你(个人)作为中山市生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我局就该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急罚[2024]一科-20号),且该决定书已通过法定程序向你(个人)完成送达,但你(个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由于用直接、邮寄等方式皆无法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请你(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中)应急执行催告〔2025〕一科-9号),逾期未领取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急罚[2024]一科-20号)履行完毕,如你(个人)不履行上述义务,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七楼,联系人:陈先生、华女士,联系电话:0760-8839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