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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版 2025年09月07日 时事 扩展 收缩 默认

深圳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
  新华社深圳9月5日电 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6日起深圳分区优化调整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政策、分区优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优化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贷款利率不再区分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

  根据通知,符合深圳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在罗湖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购买商品住房不限套数。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限购2套。

  符合深圳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购买商品住房套数不变,即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深圳户籍居民家庭,不能在上述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

  在盐田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户籍、社保等购房条件,不再限制购买套数。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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