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陈耀财、彭大娣:
被征收人吴瑞赢:
被征收人吴瑞赢: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181号、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179号、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49-53号305房、中山市石岐区安栏路49-53号603房的《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已于2025年9月28日将应支付给上述被征收人的补偿款提存到本处公证提存账户,明细如下:
一、应补偿给梁惠锦、梁佩贞、梁佩馀三人的补偿款人民币680171元;
二、应补偿给陈耀财、彭大娣二人的补偿款人民币945803元;
三、应补偿给吴瑞赢的补偿款人民币389454元;
四、应补偿给吴瑞赢的补偿款人民币324923.4元。
请上述被征收人或相关权利人联系中山市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带齐相关文件后到我处领取上述款项。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街道民科西路2号民科园管理大厦200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35622
邮政编码:528402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公证处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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