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出,加强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完成质量和成果应用评价,改变简单以量化指标评价科研水平,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推进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坚持科研自立自强,鼓励青年教师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著。合理设置高校评价标准,不把人才称号作为高校评价指标,淡化论文和奖项数量指标,避免层层分解为青年教师考核评价指标。
在优化教育教学评价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强化青年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注重教学业绩在聘期考核、职称评聘、绩效分配及评奖评优中的运用,加大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教学改革等成果在教师评价中的权重,促进青年教师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
指导意见还提出,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扩大高校薪酬分配自主权,支持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方式,鼓励采取多种办法提高青年教师待遇。减轻非教学科研负担,减少安排青年教师从事一般行政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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