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东路北侧;
2、地块性质:公用设施用地;
3、用地面积:121736.59平方米;
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二、土地开发建设及相关要求
1、规划指标详见《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Y11-2025-0004);
2、申请单位经营项目应为提供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监测、水资源管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等服务的公司或企业。
三、本次预告公示期为30日,凡符合条件的意向用地者可于公示期间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用地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书面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等。公示期满,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具体出让时间、出让方案另定。
本地块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四、本地块的详细资料可于本预告发布之日起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索取。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投资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0760-88922536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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