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方案调整如下:1、各幢住宅楼外轮廓调整及室内布局调整,总平面图及地下室平面图对应调整;2、部分配电房布局调整;3、15#由31F调整为30F;4、27#增加装饰柱。
变更后各项指标不变。以上变更内容详见现场变更说明及公示图纸。
该规划公示牌设于项目售楼部及项目地块主要出入口位置,公示期为本公示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地产权属证书等资料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一分局(中山市兴中道2号之一投资大厦二楼)查询相关情况,提交陈述、申辩意见书或者听证申请书,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88268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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