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包括哪些内容?亮点有哪些?将为大湾区融合发展注入什么样的新动能?5月21日,海关总署在广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巩固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动力源作用”。
海关总署党委委员、广东分署主任张格萍表示,立足海关职责和大湾区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关企对话制定的若干措施,既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顺应湾区所需、回应政企所盼的务实行动,主要有“特”“通”“新”“联”四方面特点。
首先是“特”。全球四大湾区中,粤港澳大湾区是唯一需要在保持制度差异基础上推进深度融合的区域。张格萍表示,大湾区的“特”正是独特制度优势的彰显,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海关总署深化规则对接与监管协同,变制度之异为制度之利。
比如,通过加强与港澳海关合作,拓展“一单两报”覆盖面,企业可以“一地申报、两地适用”,申报时间减少一半;扩大“跨境一锁”实施范围,实现“一锁管全程”,货物运输通关时长可压缩30%;对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平台,实施“一区一策”,更好发挥平台试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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