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山市永良燃料有限公司长洲加油站已终止在注册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9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中山市永良燃料有限公司长洲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粤中危化经字[2023]000172号)。由于用直接、邮寄、留置等方式皆无法有效送达《注销决定书》((中审)应急注销〔2026〕2号),现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中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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