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结合我市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实际,突出地方特色,符合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立法权限和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有条件的建议人可以提供草案文本、论证报告或者附送有关资料,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寄达,并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上注明“地方立法建议项目”字样,也可以登录中山市人大官方网站下载《立法建议项目征集表》,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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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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