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
二、公示渠道
广大市民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单位、组织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查阅规划内容:
(一)现场查阅。前往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堂、港口镇政府大堂以及港口镇石特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现场查阅规划情况。
(二)线上查阅。可在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zs.gov.cn/zrzyj/)、港口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s.gov.cn/gkz)查阅规划情况。
三、意见反馈方式
如有异议,可向市自然资源局、港口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意见及建议,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出意见及建议(请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
中山市兴中道2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0760-88268563;
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00号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0760-88406350。
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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