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印发的《管理办法》是在2021年出台的《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和2022年实施的《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高质量发展十条》基础上,从留学人员范围、奖补项目、拨付方式、项目验收、违规情况处理等方面进行扩充、优化、调整,从原来的20条增加到29条,是留创园政策的一次集中优化与提升。
《管理办法》调整了可享受资金扶持留学人员范围,并新增了补贴项目。根据新规,可享受资金扶持的留学人员范围扩大至国家公派、自费出国(境)学习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同时,新增设立项目推荐奖,对引进留创园(分园)的优质企业,经专家评审并按程序审批后,可按每个项目给予专业服务机构最高10万元奖励。新增设立港澳政府支持项目落地补助、大赛获奖项目落地补助和企业参展办会补助3项奖补,可分别获最高不超过6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值得一提的是,以上新增的4种奖补新政参照《中山市科技局“免申即享”工作制度(试行)》,不需要通过评审方式认定的,可享免申即享方式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