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位置及范围
我司享有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河路1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粤(2022)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103805号,土地面积65463.44平方米,具体范围如下图红线所示。
二、清理内容及期限
凡在上述土地范围内,除我司所有的物品、建筑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种植农作物、林木及其他附着物(含坟墓),或建(构)筑物等,请于2023年05月30日之前自行完成清理。如逾期不予清理者,则视为无主物品,由我司予以清理,若由此对我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我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特此通知。
中山市明亮源路灯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