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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版:要闻 新闻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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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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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版 2024年03月30日 要闻 扩展 收缩 默认

我市已有1.92万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
缴存资金达1780万元
  本报讯(记者 李红)随着新业态行业蓬勃发展,灵活就业人员规模日益壮大,我市2024年1月起实施《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记者3月29日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已有灵活就业人员1.92万人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缴存资金达1780万元。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本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和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人名义开户,目前未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原账户现已封存或销户)。如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设账户的,与有关用人单位应不具事实劳动关系。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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