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覆盖中山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150个行政村及3个纳入广东省省级典型村的社区,共计153个行政村(社区),总面积1225.88平方公里。
草案在空间结构上,将市域乡村发展空间结构明确为“两带五片,簇群联动”。其中,“两带”为香山古韵、岐水流芳主题乡村振兴示范带;五片为环湾文旅发展区、产业统筹引领区、城郊空间协调区、城乡融合发展区、自然风光特色区五个乡村发展片区;多簇群,即建设若干乡村主题簇群。
在乡村等级上,根据各镇街城镇发展的战略以及城镇化所处的阶段,统筹考虑全市城镇和乡村现状的人口规模、城镇体系发展现状,规划构建“中心村-基层村”两级村庄等级结构,其中中心村33个,基层村120个。
在乡村职能上,以乡村主导产业为依据,将全市乡村划分为农业型村庄(44个)、工业型村庄(50个)、服务型村庄(38个)和农文旅融合型村庄(21个)。
在分类体系上,按照广东省“百干万工程”指挥部出台的《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结合中山市乡村发展和城乡融合基础,草案将全市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85个)、城郊融合类(28个)、特色保护类(16个)和一般发展类(24个)。
规划建设指引上,草案依据村庄发展定位差异,分别从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农房建设与风貌管控、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配套对各类村庄作出规划建设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