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上述房产的相关业主及房产的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5日内速与我局联系,商讨解决方案,并在本公告登报之日起20日内将房屋进行解危完毕,逾期未处理,我局将代为治理开展解危工作,费用将由房屋的相关权利人承担。
联系人:郭志博、姚伟全,联系电话:0760-23328047。
石岐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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