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本次参保缴费对象为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持中山居住证人员(含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学生以及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中山户籍居民和持中山居住证人员,居民医保一档(含大病医保)年缴费标准为809.76元,18周岁以下人员和本市就读学生为578.40元。医保局还提供了二档(含大病医保)缴费选项,以满足不同家庭和个人需求。中山户籍居民选择二档的,年缴费标准为2255.76元,18周岁以下及中山户籍学生则为2024.4元。
城乡居民医保费统一按年征收,申请期为9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期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成功参保后,参保人员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包括基本医保待遇(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报销)、大病保险待遇等。中途参保人员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