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市中医药科学技术进步和学术发展,根据《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规字〔2024〕3号),市科技局开展2024年中山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支持中医药领域的创新探索和研究,围绕中医药行业需求和产业技术重点科学问题进行突破。
资助对象为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具备科技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和组织),个人须是上述单位在职人员(不含返聘和多点执业人员)。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科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支持方式为项目按事前资助方式立项,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项目实施完成或合同执行期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验收,由市科技局、卫健局组织验收结题工作,按照验收结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