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39宗工程及服务合同由原中山市民众镇城住农局移交我司跟进结算支付工作。我单位曾多次尝试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要求提交资料办理工程验收结算手续,但均未成功。目前已无法与各单位取得有效联系。
现请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携带与本工程相关的合同、成果文件等相关资料。前往我单位(地址:中山市民众街道民众大道48号;联系电话:[0760-85573102];联系人:黄工)办理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手续。
若逾期未与我单位联系且未办理验收结算支付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备注: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已更名为中山市民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