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发布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中,东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为推销其医疗器械相关商品,在产品宣讲会上通过印刷品、PPT课件等形式,发布产品具有辅助治疗疾病等功效的虚假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又如,中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公司公众号发布房地产广告推文,发布“唯一靠山物业,风水宝地,起点龙头之地,上风上水连接珠海龙脉山系凤凰山”等有关迷信的用语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还有部分内容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此外,中山市某电子商务中心为推销其商品,在其拼多多网店网页发布“泰国原装正品青草膏”“防蚊虫叮咬驱蚊膏止痒消肿”等广告内容。经核查,上述产品不是“泰国原装正品青草膏”,备案的功效是“保湿”,并没有网页宣称的“防蚊虫叮咬驱蚊膏止痒消肿”功效。南头镇政府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600元。
据悉,2025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先后部署开展严禁借国家纪念活动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互联网广告和民生领域广告监管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1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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