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崔燕的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中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丁勇的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子平的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中山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范景团的中山市人大常委会西区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