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陈薇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院长;
任命郑骅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李桂兰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秦燕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梁家伟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鸿德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梁丹妮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洪文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朱永前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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