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研发创新,多维度补贴助力攻关
《细则》瞄准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核心痛点,在研发创新端推出一系列高力度、针对性激励举措,助力技术攻关。
在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单个项目最高可获1000万元补助;承担国家或省重大科技任务的,最高配套500万元;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优质港澳科技企业项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研发费最高补助500万元。
针对新药研发转化,对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注册申请获得许可并进行转化的新药,分四个阶段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补助8000万元。
在医疗器械研发领域,按对应类别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首次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类体外诊断试剂除外)并转化的产品,按实际研发投入最高30%给予补助,单个品种最高600万元;对首次获得二类医疗器械、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并转化的产品,按实际研发投入最高10%给予补助,单个品种最高300万元;对通过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或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三类医疗器械(含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取得注册证并转化的,单个品种额外增加最高200万元补助。
■畅通转化链条,赋能产业高效升级
《细则》整合金融、产业化、新模式培育等多重支持举措,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瓶颈,推动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提质增效、迭代升级。
在金融赋能方面,通过科技创新再贷款、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提供科技信贷支持,贴息比例按已付银行贷款利息的最高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扶持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针对性创新型科技保险产品,企业可获实际缴纳保费最高20%的补助,单个保险最高5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在药械产业化支持上,对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的1、2类新药和三类医疗器械产业化项目,满足相关验收或投资进度要求的,按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金额最高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00万元。
据悉,《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7年10月8日,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领域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均可申报。
本报记者 方馨娉
中山日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