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了,这么多笔钱我催了无数次都没结果,本来做好了打几个月官司的准备,没想到没开庭就谈成了还款方案,总算是解决了一块心病!”近日,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市民张先生拿着刚签好的调解协议,向调解员连声道谢。张先生的纠纷得以迅速调解,得益于市第二法院商事调解中心的成立。
■市民维权省时、省钱、不伤和气
张先生遇到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相识多年的朋友以店铺资金周转为由向他多次借款,甚至劝他开通网贷凑钱,结果还款一拖就是5年。无奈之下,张先生到法院起诉。本以为要经历立案、排期、开庭的漫长等待,没想到案件刚提交,市第二法院新设立的商事调解中心就给了他完全不一样的体验。
调解员逐笔核对了转账记录和欠款明细,向被告讲明长期拖欠的法律后果,同时与张先生沟通灵活的还款方案。经过几轮“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各退一步,很快就分期还款达成了一致。签完协议后,双方当场申请了司法确认——这份调解书和法院判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要是对方不按时还钱,张先生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像张先生这样,不用对簿公堂就能把纠纷圆满解决的例子,最近在市第二法院越来越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为商事调解与诉讼程序衔接提供制度依据。市第二法院以此为契机,探索“法院+商事调解”新模式,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涉企纠纷前端化解,给群众提供一个“省时、省钱、不伤和气”的维权选项。
■调解机构“能进能出、优胜劣汰”
市第二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前期公开遴选了3家商事调解机构入驻诉讼服务中心。3家入驻机构中,2家为本市机构,熟悉本地社情民意,贴近商会协会和企业;1家为外市机构,带来先进的调解理念和成熟的运营模式,增强跨区域调解的中立性和公信力。
不过,调解机构不是“想进就进”。市第二法院制定了商事调解机构入驻管理办法,围绕执业资质、业绩指标、专业匹配度、内部管理和信用状况等指标量化评分,并通过实地考察、回访服务对象等方式进行核验。此外,还储备了3家备选机构,明确考核不达标、违规执业时的替补条件和启动程序,实行动态调整。
市第二法院还将调解成功率、司法确认通过率、协议自动履行率、投诉情况等纳入考核。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诉讼;调解成功的,引导申请司法确认并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查,推动“调”与“诉”“调”与“执”无缝衔接,让当事人感到“调”比“诉”更划算、“调”后和“诉”后都有效。
此外,市第二法院还组织资深法官、调解专家对入驻机构调解队伍开展业务培训,建立业务庭与机构“点对点”联系机制,法官全程跟踪指导疑难复杂案件,必要时协助调解;引导机构面向社会选聘优秀行业人士和律师。同时,建立机构及调解员“红黄绿”三色评价机制,以调解成功率、协议自动履行率、司法确认通过率、信访投诉等为考核要素,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良好生态。
■12个工作日促成63宗纠纷调解
9月28日,市第二法院商事调解中心试运行,截至10月20日,该中心12个工作日即分流案件455件,促成63件达成调解协议,涉及标的额约849万元,初步实现商事纠纷化解“时间缩短、成本降低、关系修复”。10月23日,该商事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市第二法院院长郑骅表示,此次入驻的3家机构各具特色、优势互补,将为法院商事纠纷化解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商事调解机构入驻工作,健全“商事调解+司法确认+自动履行”全链条机制,进一步细化适宜调解案件分流标准,探索建立涉企纠纷调解绿色通道和调解协议自动履行激励机制,努力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商事调解品牌,持续提升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引导更多企业选择调解、信任调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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