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记者近日深入多地走访调研发现,各地牢记总书记嘱托,推动一项项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以制度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答好生态保护“必答题”。
■明职责建幸福河湖
【基层故事】
湖水清澈,波光潋滟,近处绿树身影绰约,远处堤桥相映成趣。尽管近期天气转冷,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的月湖之畔,不少市民或三五成群沿湖漫步,或携亲朋好友一起在湖畔小坐,享受着冬日江南的和煦阳光。
“一部宁波史,半部在月湖”。月湖被称为宁波“小西湖”,始开凿于唐代,人文底蕴深厚。然而在十多年前,月湖遭遇了“水质危机”:一到夏天湖水便发绿泛黑,不时弥漫臭气,游客经此不得不绕道而走。
不只是月湖如此。曾几何时,因水而名、缘水而兴的浙江,背上了前所未有的“水包袱”——全省有6500公里河道成为“垃圾河”,有5100公里河道成为“黑臭河”。
河湖生态环境,既关系着整体生态系统的健康,也关系着群众生活的幸福感。
河湖污染,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上游污染,到下游才能体现;岸上污染,到水中才能体现;左岸污染,右岸也能体现。在以往“环保不下河,水利不上岸”“九龙治水、各管一段”的分割管理体制下,河流治污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
针对这一难题,浙江省2013年决策实施“五水共治”,率先全面推行“河长制”,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开启浙江河湖系统治理之路。
自2017年起,月湖水生态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启动。水体,要全面清淤除磷,种植沉水植物,引进水质净化设备;湖岸,要结合“海绵城市”理念重新设计排水系统,做好水土保护……多项工作齐头并进,涉及多个业务部门,由党政领导干部担任河湖长,成为推动工作的一个硬招实招。
近年来,宁波市市级总河湖长、河湖长名单都会向社会公布。当地有哪些重要的河流湖泊、对应的河湖长是哪位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方式等,都一目了然。月湖也名列其中。
如今,这场水质保卫“攻坚战”已初战告捷,月湖水环境已基本稳定在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部分水质指标已达到Ⅲ类。
【新闻深一度】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12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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