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批历史建筑修缮竣工验收项目共13个,包括板芙镇深湾村新围一街一巷4号民居、南区沙涌村南宝大街53号会堂等。
据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介绍,历史建筑修缮需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和保护图则进行,确保修缮选用的材料、工艺符合保护规划要求,外立面、装饰构件等历史建筑价值要素与整体风貌同周边环境要素相协调。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历史建筑在修缮中得到科学、合理保护。符合要求,修缮项目才能顺利竣工验收。
同时,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坚持以用促保,市名城保护中心与各镇街、村(社区)积极联动推动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促使一批新修缮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为文化设施、现代服务设施等,引入文创等特色产业,让历史建筑的保护传承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我市在推进历史建筑保护中,及时修订更新了保护修缮补助资金等支持政策,结合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与镇街通力合作,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更多历史建筑焕发新活力、与城市发展相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