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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5版:论丛 新闻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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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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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统一刊号:CN44-0126  代号:45-47  中山日报社出版    Email:zsrb@zsrb.cn
  A05版 2024年01月03日 论丛 扩展 收缩 默认

持续推动深中营商环境一体化建设
  黎昭权

  当前,中山被赋予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的新使命和新任务,深中通道即将开通,这些机遇对中山营商环境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中山与深圳分别是珠江口东西两岸的“桥头堡”城市,如何实现两地的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关键是减少两地营商环境的差异性。根据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与普华永道联合发布《机遇之城2023》报告,深圳在营商环境维度上排名第一。对此,中山要对标深圳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以更高标准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打造与深圳无差别的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

  一、中山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中山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中山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并在全社会营造重商、爱商、护商的浓厚氛围,为企业蓬勃发展提供优良的土壤。2024年1月1日《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山的营商环境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一是持续创新营商环境举措。在市场准入领域,中山是全省首个实现全市“个体集群”登记制度的城市,助推超3万户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在促进市场竞争领域,率先建成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外观设计授权时间由半年缩短到10个工作日;在政务服务领域,推动“信用+审批”深度融合,将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嵌入市统一申报受理平台等。

  二是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工作。中山市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持续加大法律服务保障力度,让法治化优良营商环境成为经济发展最大引力场。强调法治的引导作用,陆续颁布了《中山市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提出了打造与深圳无差别的大湾区一流营商环境目标,明确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节点。强化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制定《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方位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部门职责分工、提升政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加强法治保障。尤其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主体、内容、禁止性规定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是持续推动深中营商环境一体建设。中山对标深圳营商环境,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围绕提高审批效率,围绕深中跨城通办集中发力。如建立深中人才跨区域流动服务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人才认定等信息、标准两地互认互通;拓展政务服务事项“深中通办”,推行深圳、中山两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开发“中易办”企业综合平台移动端并进驻“深i企”,为深圳企业提供中山诉求响应联动服务。

  二、深圳营商环境建设的经验借鉴

  深圳的营商环境建设是一个长期且持续的过程。早在2013年,深圳就在全国率先启动商事制度改革,此后,深圳一直以“一号改革工程”的力度在全国率先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不断自我革新。从1.0“搭框架”到现在6.0“深推进”,深圳实现从早期“对标全球最高最好最优最强的营商环境经验”,到现在“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为国际营商环境建设创新“深圳经验”的转变。

  一是重视服务型营商环境的建设。近几年,深圳一直以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了更好地向企业提供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深圳不断提升服务企业质量,努力实现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服务”的转变。《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要打造高效便利政务环境,提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政企间协调联办等要求。为了保证《实施方案》能够落到实处,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深圳实行改革事项“清单化”“表格化”管理,逐项明确改革任务的阶段性任务节点和责任人,加快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细。

  二是积极营造创新型的营商环境。深圳一直探索、不断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机制建设。率先形成基础研究长期持续稳定投入机制,制定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2022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发挥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整体效应”,在持续推动原始创新能力提升的同时,鼓励企业协同创新能力的再提升。另一方面,深圳认识到包容性的法治环境更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对此,深圳建立了“小错免罚”的包容柔性执法制度,创造一个包容性的创业环境。当前,深圳有3100多个各类创新载体,并与千千万万企业凝聚合力,推动从“0到1”的创新突破再到从“1到N”的产业发展。

  三是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例如,《实施方案》明确了深圳新阶段营商环境的建设规划,聚焦强化要素新供给、对接国际新规则、培育优质新主体三大主攻方向,提出99项“自选动作”改革任务。另一方面,深圳亦重视产业等方面的规划建设。在产业规划方面,深圳近几年推动产业链“全链条、矩阵式、集群化”发展出台《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针对土地瓶颈问题,深圳搭建由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成的工业园改造以及城市更新目标传导机制,有步骤地解决深圳“寸土寸金”的土地问题。

  三、进一步优化中山营商环境的建议

  不可否认,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具有较大的区域立法权以及享有较优厚的政策支持,例如设立破产法庭,创新破产办理原则等,中山目前暂时无法对接。但是,中山可积极争取率先复制推广其中可复制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首先,中山可进一步完善服务型的营商环境体制建设。在企业服务方面,可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体系,创建“矩阵式”产业扶持体系。从企业招引、项目培育、空间落地、人才支撑、惠企政策等多维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常态化服务。在人才服务方面,可以市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为导向,优化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建立人才服务清单,提升服务水平,以最大限度减少人才服务的障碍为出发点,主动出击,关注人才的需求和动态。

  其次,中山可进一步营造创新性的营商环境。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通过“放权”“松绑”“破壁”构建最开放活跃的市场机制。可借鉴深圳经验,进一步完善“小错免罚”的包容性法治环境。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清单内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不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减少对企业正常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的影响。

  最后,中山要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可借鉴深圳经验,进一步编制、细化中山的营商环境建设规划,明确新阶段中山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实现改革事项“清单化”“表格化”管理。在产业建设方面,中山可根据城市发展形势以及规划实施情况,统筹全市以及各镇街的“强链、补链、延链 ”规划,建立合理优化目标任务,保障规划有序实施。在解决土地瓶颈方面,中山可划定“区块线”保障工业发展空间强化工业用地管理,积极落实“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进一步统筹中山土地资源,实现“土地整备”和“招商引资”的协同推进。

  作者系中共中山市委党校政治与法律教研部讲师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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