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春回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山的百年探索建立与实践历程,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要“充分发挥4个方面作用”的时代要求,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改革部署,为推动中山市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样板,争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奋力在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上走在前、作表率作出人大贡献。
一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立法效率;要坚持以解决实践困难和问题作为目标导向,同时也要以法律约束来规范实践活动。
二要加强监督工作,提升监督实效。要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要拓宽监督形式和内容,真正督出压力、督出人大的监督权威。
三要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全面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强化代表服务保障,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机关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同时还要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做实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推动中山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王超刚指出,本次会议深化了对人大制度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认识和研究,强化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增强人大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理论基础和有效实践指引。
四位人大制度理论课题研究作者作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余振孝,市人大机关各工作机构和各镇街人大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