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加强立法工作,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于今年7月底设立。该研究中心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开展地方立法理论、立法项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研究;开展地方立法比较研究、协同立法研究,参与地方立法起草;联系人大代表、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等,开展立法征求意见、立法听证、立法咨询和业务培训等。
李长春指出,设立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是中山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
李长春就建好建强立法研究中心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当好“生力军”,推动地方立法“时、度、效”相统一。立法研究中心要积极跟进,确保立法与时代发展相契合。要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研究,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制造等新兴产业立法,同时注重与大湾区城市相关产业制度的衔接。在立法过程中,要把握好尺度,确保研究质量,为地方立法提供有价值、真管用的研究成果。二是做好“智囊团”,助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立法研究中心要切实履行地方立法智库的职责使命,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好选题立项研究,深度参与法规草案起草修改过程,建立法规实施评估机制,积极参与人大理论研究,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增添活力。三是建好“蓄水池”,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储备。立法研究中心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立法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培训,加强对外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支持单位合作共建,共同推进立法研究工作,为中山立法工作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