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制定这三部法律意义重大,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
关键时期的标志性立法,为“十五五”良好开局筑牢法治保障——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涵盖“十二个坚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位列其中,内涵深刻。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提高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及其监督等工作法治化水平……
制定这三部重要法律,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标志性立法。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制定这三部法律,将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国家发展规划的重大部署同亿万人民所想所愿紧紧相融,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充分发挥“夯基垒台”作用,是以法治之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具体体现。
以良法立圭臬,为“中国之治”夯实制度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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