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补贴对象需满足两种补贴条件。一是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须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返乡创业人员、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其中之一;二是初创企业需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补贴将一次性发放10000元,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补贴对象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一次性创业资助】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打印申请表连同应提交材料向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申领时,申领人员须提供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其中,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的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户口簿,外出求学返乡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省外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