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汇集“百千万工程”智慧力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加强对“百千万工程”的智力支持。今年9月,中山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联合中共中山市委宣传部举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系列征文活动。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踊跃支持,共收到征文233篇,经过专家评审,最终33篇作品获奖。
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共谋“百千万工程”、共绘强镇兴村“同心圆”的强大力量,本报开设“汇集‘百千万工程’智慧力量”栏目,今起陆续刊发获奖作品,助力强镇兴村“1388”行动,念好“强、美、治”三字经。
摘要:在参加我市西北部镇区某村的“工改”工作中,通过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和“工改”政策,阐明变造合同虚假诉讼后果,协助村委圆满处理侯某某租地和依法拆除三某钢材违建,顺利完成“工改”任务。
总结两个“工改”拆除典型案例,抛砖引玉,供大家参考。
■第一个案例是灵活运用“工改”政策,圆满解决侯某某租地问题,将其纳入“工改”,达成三赢。
侯某某租地6亩,建有6层19300平方米标准厂房,租期还有5年,年租金12万元,要求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赔付约4000万元。
主要困难:
1.该租地每亩年租金2万元,“工改”意向投资年租金为9万元,相差悬殊。实控人为该镇乡贤,德高望重,拆除阻力很大。
2.承租人索赔4000万元,村委预计最少也要赔付3000万元,难以承受。该村党委书记刚调离,由村党委副书记临时负责,村民对“工改”存在疑虑,缺乏积极性。
主要做法:
1.厘清相关法律问题,奠定法律解决基础。经研究,该地无土地证,建筑属违建,合同无效。根据土地管理法,违建依法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拆除,可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罚款。拆除后,该村按合同剩余期限赔付双倍租金120万元,或按建筑物残值赔付不超过100万元,不足“工改”后2年收益,远低于索赔金额。同时,根据我市政策,该建筑建成不足5年,建筑标准在“工改”可保留建筑范围内,可纳入“工改”,按“工改”政策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
2.做好普法工作,提高“工改”积极性。多次组织村委、村民代表到法制部门,由法律人士普法,讲解相关案例,增强大家推动“工改”增加村集体收益的信心。
3.积极阐明市“工改”决心和法律关系。深入解读市违建快查快处工作指引,降低承租人以拖待变心理预期。尤其针对当年低价租地违规获利问题,市“工改”指挥部将协调市纪委监委深挖查处。同时,争取市“工改”指挥部莅临现场调研指导,坚定村委“工改”决心,给承租人制造强大心理压力。
4.摸清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按2017年建筑标准计算出建设成本为2300万元,摸清目前年收益为308万元。在此基础上,提出立即拆除、5年到期后拆除、续租10年和续租20年等解决方案,分别列明每个方案双方的收益得失。由村委按先短后长,年轻人打头阵长者圆场的谈判策略,开展多轮谈判,摸清底线。
5.由镇领导主持谈判,达成三赢协议。由镇领导组织主持最后一次谈判,经艰苦协商,公平公正达成三方共赢合作协议:该地纳入“工改”,土地和建筑物办证到村集体名下,重新签订15年(续租10年)租约。镇政府收益:按“工改”税收标准,年纳税额由10多万元增加到180万元以上。村集体收益:村集体名下增加19300平方米标准厂房,年租金头5年从12万元增加到70万元,第5年至第15年增加到100万元,第15年开始预计500万元以上。承租人收益:避免该建筑按违建拆除,并罚没非法所得,增加了10年租期,总收益预计超过5000万元,比原投入翻倍。由于前期准备充分,承租人降低了心理预期,解决条款都在村委接受范围内,双方握手言和,携手合作。
■第二个案例是阐明变造合同虚假诉讼后果,依法拆除三某钢材违建。
三某钢材租地20亩,2022年6月30日到期,建有12000平方米钢结构建筑。
主要困难:
1.实控人通过替换内页,制作一份2035年到期的变造合同,以此要求村集体赔付2000万元。散布“工改”违法违规,赶走整死规上企业,造成大量失业的惨况。
2.实控人通过各种渠道给镇领导和村集体制造压力,甚至组织人员包围村委,恐吓村干部,要求村集体负责解决搬迁置换用地。
3.厂内库存有钢板钢条等数千吨钢材,难以找到存放场所。
主要做法:
1.厘清租地和合同法律关系。一是该租地无证,建筑属违建,合同无效。根据土地管理法,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拆除,可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罚款。二是村、镇保留的租地合同,均为2022年6月30日到期,依法收回,无须赔付。三是找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做笔录,确认只签订过0.34亩租地合同。初步认定实控人是以0.34亩租地合同的签名、印章所在页,替换为20亩租地合同内页。因变造合同的签名、印章不假,公安部门难以立案处理,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
2.积极提供临时搬迁用地,减少拆除阻力。首先,查清该企业年纳税额35万元,非规上企业,达不到由政府安排搬迁安置用地的标准。但镇政府、村委仍积极为其找寻,多次组织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协调会,先后实地带看多块12至25亩用地,表达镇、村诚意,降低承租人怨气。
3.阐释市“工改”决心和法律意见。一是依法处理。对合同存在异议,可向法院起诉,根据判决赔付。二是鉴定合同真伪。法院将通过合同前后页笔迹、印文形成时间,检验真伪。如为变造合同,则涉嫌虚假诉讼,将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是市执法部门组织拆除违建,可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经公证部门取证,可将钢材搬迁至横栏公物仓存放,还可依法拍卖支付搬迁费用。
4.争取市综合执法组支持,多次到现场调研,从督促执法,到要求停水停电强制拆除,最后要现场直接立案处罚,营造违建必拆压力氛围。最终三某钢材自行拆除,顺利完成任务。
几点体会:
1.镇党委政府和市“工改”指挥部的支持是关键。市执法部门除拆除外,可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震慑力度很大。
2.利用法律和政策工具畅通“工改”堵点。吃透政策法规,提前预判诉讼风险,尽量让对方自己拆。“工改”就是一种平衡,在既要、又要、还要中找到最大公约数,让各方利益得到适度平衡和维护。
3.深入沟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角度,提供合理解决方案,才能从“要我拆”向“我要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