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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8版 2025年07月02日 健康城市周刊 扩展 收缩 默认

7月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药品追溯码”
否则不能用医保结算
  本报讯(记者 杨健)为严厉打击假药、回流药等违法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患者用药安全,6月30日,记者从中山市医保局获悉,7月1日起,全国医保将实行依码支付、无码不付,即医保药品卖药必须扫码,无码医保不结算。

  根据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今年将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列为重要工作。药品追溯码是每盒药品的唯一“电子身份证”,每个药品包装上都印有唯一的追溯码,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符号组成。其应用有助于构建“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全方位监管体系。

  扫描药品追溯码,可以查询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信息,不仅可以有效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而且对药品倒买倒卖、重复销售、虚假销售、串换销售等欺诈骗保行为,能起到防范和打击作用。

  今年7月1日起,全国医保将实行依码支付、无码不付,即医保药品卖药必须扫码,无码医保不结算。广东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全流程、全量采集,要求医保药品销售“应扫尽扫、依码结算、依码支付”,保障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一盒药只能卖一次,一盒药的追溯码,也只能有一次被最终销售扫码的记录。”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在医院或药店取药、买药时,可以通过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药品追溯码,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若药品追溯码重复出现,该药品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参保人可拨打举报电话0760-88103036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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