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必须遵循的“六个坚持”重要原则,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了行动纲领。大会报告指出“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深刻揭示了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两者优势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中山市将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紧密结合,不仅源自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现实紧迫性,更体现了对国家战略意图的深刻领会和对自身发展阶段的精准判断。在“百千万工程”这一实践场域中,中山有效传导国家意志、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发展安全,为实现区域高质量发展探索行之有效的路径。
■一、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有为政府”的内在逻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精神要义,为理解新时期“有为政府”的角色与功能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强调了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统筹协调与引领推动作用,这与“有为政府”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的特质高度契合;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有为政府”需要精准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所蕴含的发展理念和战略方向,体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一)“四个优势”科学论断与政府的转化能力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凝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与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是国家层面的宏观禀赋。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有为”的首要体现在于具备将这些宏观优势转化为本地现实竞争力的能力,地方政府不仅是政策的被动执行者,更是资源的主动整合者、战略的积极谋划者和环境的精心营造者。地方政府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构建高效协同的执行体系;同时,把市场优势转化为增长动力,政府需要主动地融入更高层级市场网络并优化本地营商环境。
(二)“六个坚持”原则与政府的行动准则
“六个坚持”构成了一个严密的行动准则体系,直接规制着“有为政府”的行为边界与价值取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有为政府”发挥作用的根本政治保证,确保行动方向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坚持人民至上”明确了“有为政府”的价值归宿,所有施政行为须以增进人民福祉为依归;“坚持高质量发展”定义了“有为政府”的核心任务,也就是推动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为政府”持续赋能的不竭动力;“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划定了“有为政府”的作用领域与方式,强调互补而不是替代;“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设定了“有为政府”必须守住的底线,要求政府具备风险预见与应对能力。
(三)“十五五”战略部署与政府的执行重点
全会系统部署的十二项重点任务,为“有为政府”在“十五五”时期的作为指明了具体方向。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到加快科技自立自强,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到推动绿色转型,每一项任务的落实都离不开政府的战略规划、政策引导、公共服务和监管保障。政府的“有为”,体现在对这些全局性任务的本地化解读、项目化落实和全过程管理中。
■二、中山“有为政府”在“百千万工程”中的多维体现
中山市以“百千万工程”为战略支点,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具象化为一系列政府主导下的创新实践,充分展现了“有为政府”在区域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一)强化制度供给与执行效能,构建党统领全局的协同治理体系
“有为政府”的核心特征之一是强大的组织动员和制度执行能力。中山通过构建高效的执行机制,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第一,构建权威指挥架构。中山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挂帅的“百千万工程”指挥部,超越常规部门壁垒,形成跨层级、跨领域的“战略-执行”闭环,确保了中央和省委精神在传导过程中的“无衰减”,全面体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在基层的落地,是“有为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保障。
第二,实施精准政策供给。中山推行“一村一方案”的差异化施策模式,避免“一刀切”的政策困境,这体现中山“有为政府”在把握普遍性原则基础上的灵活性,深入基层、洞察实情、精准发力能力的体现,符合“坚持高质量发展”中“因地制宜”的要求。
第三,闭环责任链条。通过对任务分解、定期调度、督查考核等工作落实,将宏观战略目标转化为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压实各级主体责任。这种精细化的过程管理,确保政府意图的有效实现,是“有为政府”执行力的直接证明。
(二)激发市场活力与优化环境,塑造“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良性互动典范
中山深刻理解“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精髓,深刻认识“有为”并非直接干预市场,而是通过营造环境、搭建平台、引导预期来释放市场潜能。
第一,战略引领融入大市场。中山主动谋划“深中产业协作走廊”,抢抓“深中通道”历史机遇,并非被动承接辐射,而是主动寻求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互补融合,体现中山政府在把握区域经济格局变化中的前瞻性和战略主动性,是政府为市场主体拓展发展空间的有为之举。
第二,培育内生市场动力。中山积极规划建设特色夜经济集聚区、美丽经济街区等消费新场景,响应国家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过创造新需求、引导消费升级来激发市场内生活力,是政府运用政策工具弥补市场短期不足、培育长期增长点的体现。
第三,筑牢市场环境基石。中山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中山市政府致力于做好“规则制定者”和“秩序维护者”的职责,建立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来增强市场信心,这是“有为政府”支撑“有效市场”运行的基础性工作。
(三)推动产业升级与韧性构建,担当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组织者与推动者
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这一国家战略中,中山政府“有为”体现在对产业发展的系统性谋划和关键环节的精准支持等领域。
第一,积极引导产业结构优化。一方面实施制造业存量升级与增量培育,巩固传统特色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另一方面通过“工改”为产业升级置换物理空间。中山政府在资源约束下,通过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推动产业向高级化、智能化、绿色化演进的主导作用。
第二,努力促进产业深度融合。中山以建设环五桂山高质量发展示范带,打造“三生融合”的复合型发展廊道等具体工作,推动文化、旅游、生态等要素深度植入产业发展,展现中山政府在突破产业界限、催生新业态、提升产业附加值方面的整合与催化功能。
第三,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中山市政府积极支持专业镇建设,鼓励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构建更具弹性和抗风险能力的产业生态网络,充分反映中山政府在应对内外风险挑战、统筹发展与安全方面的未雨绸缪,是“有为政府”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举措。
(四)集聚人才动能与优化生态,扮演创新生态的构建者与维护者
将“丰富人才资源优势”的宏观判断落地,需要政府在人才能“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各个环节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精准引才与本土育才并举。针对重点产业方向精准引入高层次人才,同时注重通过创新工作室、技能培训激活本土人才潜能,彰显中山政府在人才资源开发领域所秉持的系统性思维以及精准化施策。
第二,营造宜居宜业发展环境。中山通过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创新平台,营造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综合环境。中山政府深刻认识到人才竞争本质上是发展环境的竞争,“有为”体现在软硬环境的持续改善上,特别是在“百千万工程”中吸引乡贤、青年返乡创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是政府成功营造“拉力”的例证。
■三、“有为政府”的中山实践价值
第一,中山实践的方法论价值:系统谋划与精准施策的结合。中山实践表明,“有为政府”的成功运作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进行全域统筹(如市级示范带规划、资金整合),同时又必须在关键环节实施精准突破(如“一村一方案”)。这种“自上而下”的战略引领与“自下而上”的探索创新相结合,是“有为政府”破解复杂发展难题的有效方法论。
第二,中山实践的动力机制:改革赋能与文化铸魂的协同。面对土地、资金等传统要素约束,中山展现出强烈的改革锐气,以“工改、田改、水改、城改”一体联动破解空间瓶颈,以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彰显“有为政府”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的担当。同时,中山高度重视文化软实力的作用,活化利用香山文化、侨乡文化资源,实现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表明“有为政府”不仅关注硬实力提升,也注重软实力构建,为现代化注入人文底蕴。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所擘画的宏伟蓝图,为中山市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中山以“百千万工程”为实践舞台,生动诠释了“有为政府”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激发区域发展活力中的关键角色。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中,一个遵循规律、尊重市场、勇于担当、服务人民的“有为政府”,是将国家顶层设计创造性转化为地方生动实践不可或缺的力量。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系统谋划、精准施策与改革创新,地方政府才能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叙事中找准自身定位,贡献独特力量,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中山的实践探索价值,不仅体现在推动区域的繁荣发展,更在于为深入理解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实践依据。
[本文系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时代意识形态空间传播与认同研究”(20YJC710098)、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常规项目“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形态空间治理研究”(GD25CXY1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系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副教授、中共中山市委宣讲团成员、 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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