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
联系电话:0760-88322982、0760-88322539
电子邮箱:zszghjgb@163.com
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桂园东路10号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
邮政编码:528400
中山市总工会
2026年10月13日
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1名)
朱 冲 广东博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监
中山日报微博